为了规范我校成人高等学历学生学籍管理工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奥门葡萄京集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建大校发〔2018〕66号):经核查,王洋洋等115名同学,其中高中起点专科57人,高中起点本科5人,专升本53人,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,符合退学规定。
公示期内若无异议,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王洋洋等115名同学(详见附件拟退学名单.xlsx)做退学处理。
相关学生、函授站点对以上公示情况有异议的,请在2023年9月17日前与我校奥门葡萄京集团学生管理科联系。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7日。
联系电话:0531-86366518。
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。
特此公示。
奥门葡萄京集团
2023年9月11日
审稿:韩卫东
编审:王军
终审:杨广晖